据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以下简称粤跨协)了解,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产品在进口环节中,如果通过一般贸易进口,商家能提供证明原料成份不是濒危成份的商品,就可以正常通关。但是针对跨境电商,由于政策问题,即使商家可以提供相关证明,仍然面临罚款和退运。
这成为困扰跨境电商商家的一个大难题。
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代表广大会员企业的诉求,向相关部门建言献策。2022年1月4日,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和副会长单位卓志集团一起向商务部发函《关于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所含成分涉濒危问题请示》,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
其中,粤跨协和卓志集团提出的解决建议如下:
经多次与上述两个监管部门沟通,在不改变两个监管部门(濒危办和海关)现行执法标准的前提下,同满足跨境进口产品对安全合规的监管要求和企业实际进出口情况。建议可否将正面清单中涉濒危税号的备注栏描述由“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商品除外”调整为:“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的商品且不能提供(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的商品除外。”
近日,财政部等8部门发布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针对跨境零售进口模式下涉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税号的备注描述进行了优化,在遵守CITES公约的前提下,针对能提供《物种证明》,证明原料成份不是濒危成份的商品允许以跨境零售方式进口,解决了原来涉濒危税号商品不在海关跨境系统中自动退单并产生相应的违规处罚的问题。
*《关于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2/21/content_5674854.htm
据粤跨协了解,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丰富国内市场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同世界共享市场机遇。
《关于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所含成分涉濒危问题请示》